2009年北京兰龙公棚第十一届500公里大赛规程
主办单位:北京市门头沟区信鸽协会
承办单位:北京兰龙信鸽养殖场
监赛单位:北京市信鸽协会
一、参赛条件
1.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、职业鸽舍、赛鸽俱乐部各大公棚均可参赛。
2.国内参赛鸽必须佩带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2009年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一枚。
3.参赛鸽必须是28天-40天的健康雏鸽,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,本棚统一注射新城疫苗,沙门氏疫苗,鸽豆疫苗,如参赛鸽已进行防疫注射,请在交鸽时说明。
二、参赛费用、交鸽时间
1. 每羽参赛鸽参赛费800元,饲养费80元,交鸽时必须先交清饲养费,谢绝赊欠。境外参赛鸽检疫、报关、运费自理《本公棚到北京接站》。
2. 参赛鸽在市鸽会查棚之日起10天内补齐全部参赛费用。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参赛费者,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,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,鸽主不在主张任何权利。
3.交鸽时间: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。(节假日不休息)
4.交鸽地点:门头沟信鸽协会院内。
5.自鸽主将幼鸽交到本公棚后,鸽主即自动接受本规程的约束。兰龙公棚参赛卡与本年度规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三、比赛时间
1、热身赛:200公里比赛时间上网公布或电话咨询。《河北省》
2.预赛:2009年10月16日举行+300公里预赛。《河北省》
3.决赛:2009年10月24日举行+500公里决赛。《河南省》
4.如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,预、决赛顺延。
四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
1.200公里热身赛录取前50名.
冠军:2000元 亚军:2000元 季军:2000元 4-50名:1000元
2.300公里预赛录取前100名,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。
冠军:1万元 亚军:5000元 季军:3000元 4-10名:2000元
11-100名:1000元
3.500公里决赛录取前600名,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。
冠军:12万元 亚军:8万元 季军:5万元 4-10名:2万元
11-200名:1万元 201-300名: 5000元 301-600名:4000元
4.团体赛:团体赛录取前30名。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。
冠军:3万元 亚军:2万元 季军:1万元 4-20名: 5000元
21-30名: 3000元
团体参赛办法:(1)凡交鸽10-12羽为一团体,方可享受团体赛待遇,每12羽编为一组,超过12羽可另分为A、B、C组,由鸽主自行编组。
(2)录取办法:在决赛获奖范围内按每组获奖羽数多者为优胜,如获奖羽数相同,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列名次奖
5.本次比赛特设三关鸽王奖。以200、300、500公里三关前600名之内分速相加产生鸽王取前三名。奖金分配:一名奖5000元,二名奖3000元,三名奖2000元,各发奖杯一樽。
6.本次比赛特设地区冠军奖,各发奖杯一尊(注:按省、市划分,从决赛获奖名次鸽中产生).
7、指定鸽比赛办法
(1).指定鸽比赛不受羽数限制,如本鸽主放弃指定其他鸽友均可任意指定,奖金归指定鸽友所有。本公棚特设参赛卡(以参赛鸽主姓名为准)。
(2).指定鸽收费标准,及奖励办法:比赛设100元、200元、300、500元、四个档次。100元、200元、300元指定鸽奖金分配:冠军30%,亚军15%,季军10%,第四名至第十名各5%;500元组奖金分配:90%一把抓。
(3).凡参加指定鸽比赛的鸽友务必遵守以上规则:在热身赛、预、决赛第一羽赛鸽归巢之前办理参赛手续,交齐参赛费方可参与指定鸽比赛。
五、获奖鸽归巢鸽处理办法
1. 决赛后10日内举行获奖鸽发奖,并举行为期两天的拍卖会。决赛前600名、包括预赛前十名的赛鸽、及境外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全部参加拍卖,拍卖收入的60%归鸽主,40%归本公棚。1-200名起拍价1000元,201-600名起拍价600元,未拍出的获奖鸽按起拍价的40%由鸽主交费后领回。
2.凡决赛有效期内的归巢鸽均发给归巢证书。鸽主领回的赛鸽又飞回本公棚的我们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。
3.视决赛归巢情况且具备比赛规模和比赛条件,将在决赛拍卖当日公布加战赛比赛规程。注:凡参加加战赛的名次鸽均参加拍卖。归巢鸽免费领回。
4. 不参加加战赛的赛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及有效证件交100元人民币领回。拍卖会后次日10天内办理领取手续,鸽主不来领取参赛鸽,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,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,鸽主不在主张任何权利。
六、参赛鸽意外损失办法
1.赛鸽出现生病、死亡、游棚本公棚将上网或电话及时通知鸽友补交,游棚鸽以一周两次开机扫描不在为补送条件。
2.2009年7月中旬后请市鸽会派裁判查棚,并上网公布存棚羽数。查棚后发生丢失、伤亡的幼鸽,属自然淘汰,本公棚不负责赔。(鸽友可参加查棚工作)。
七、其他说明:
1.本赛鸽棚的一切比赛、训放将遵照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制定的《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》执行。本公棚训放、比赛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记时钟为准。若电子记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时本次比赛取消,择日重新集鸽比赛。
2.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决赛次日18点整。
3.在报到期内如没有归巢鸽,其全部奖金(不包括团体奖金及鸽王奖所设奖金),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均分,如归巢鸽报到名次未取满,剩余奖金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均分不包括(名次鸽)。
4.为公平、公正凡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。无论集鸽多少,比赛照常举行。
5.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,均由参赛鸽主自理。
6.如遇疫情及不可抗拒因素(如禽流感.政府禁令等等)使比赛不能举行,公棚不做任何赔偿,公棚每羽鸽收取80元饲养管理费,剩余参赛鸽及参赛费退还鸽主。
7.本届比赛一切事由,由信鸽大赛组委会决定。
8.本规程解释权属北京市门头沟区信鸽协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张建民 13269457046 赵东清 13910003540(手机)
咨询电话:69861383 69859829 698522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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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门头沟区信鸽协会
北京兰龙信鸽养殖场
2009年2月18日